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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问我答丨第2期:养老金?死亡待遇?丧葬抚恤金?速来了解!

“你问我答”第二期来啦!

这期会有什么问题呢?

养老金?死亡待遇?丧葬抚恤金?

想了解快往下看~

Q1

养老金如何发放?   

养老金将于退休办结后次月15日发放到您本人市民卡所示银行账户中,请在退休手续办理之后即到相应银行柜面开通市民卡金融功能。如您的市民卡上没有银行信息(即无金融功能),为不影响养老金发放,请尽早换卡。(上述银行账户限工行、建行、农行、邮储、农村信用社五大银行)  

Q2

办理城乡居民参保关系注销

的时间 ?

城乡居民参保关系注销登记人员待遇核准支付类业务正常工作日都可办理。

Q3

离退休人员死亡待遇需要哪些

申领材料 ?  

● 支付到死亡人员本人养老金发放账户的,需携带死亡证明和经办人身份证办理;

支付到死亡人员本人其他银行账号的,需携带死亡证明、死亡人员本人银行账号和经办人身份证办理;

 支付到继承人账户的,需携带死亡证明、经办人身份证、公证书等材料办理。

(上述银行账户限工行、建行、农行、邮储、农村信用社五大银行)  

Q4

离退休人员死亡丧葬抚恤费

怎么算?

2021年8月31日后死亡人员,丧葬补助金的标准,按照参保人员死亡时本省(自治区、直辖市,以下简称本省)上一年度城镇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计算。

抚恤金标准按以下办法确定:退休人员(含退职人员),以死亡时本省上一年度城镇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为基数,根据本人在职时的缴费年限确定最高发放月数。

 缴费年限不满5年的,发放月数为3个月;

 缴费年限满5年不满10年的,发放月数为6个月;

 缴费年限满10年不超过15年(含15年)的,发放月数为9个月;

 缴费年限15年以上的,每多缴费1年,发放月数增加1个月;

 缴费年限30年以上的,按照30年计算,发放月数最高为24个月。每领取1年基本养老金减少1个月,发放月数最低为9个月。

本条所述缴费年限和领取基本养老金时间计算到月。   

Q5

在职人员死亡丧葬抚恤费

怎么算?   

2021年8月31日后死亡人员,丧葬补助金的标准,按照参保人员死亡时本省(自治区、直辖市,以下简称本省)上一年度城镇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计算。

抚恤金标准按以下办法确定:在职人员(含灵活就业等以个人身份参保人员),以死亡时本省上一年度城镇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为基数,根据本人的缴费年限(包括实际缴费年限和视同缴费年限,下同)确定发放月数。

 缴费年限不满5年的,发放月数为3个月(累计缴费年限不足5年的,其遗属待遇标准不得超过其个人缴费之和(灵活就业等以个人身份参保人员以记入个人账户部分计算));

● 缴费年限满5年不满10年的,发放月数为6个月;

● 缴费年限满10年不超过15年(含15年)的,发放月数为9个月;

●  缴费年限15年以上的,每多缴费1年,发放月数增加1个月;

● 缴费年限30年以上的,按照30年计算,发放月数最高为24个月。   


这期有没有你想了解的问题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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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区社险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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